校发【2010】59号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公司产品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教民[200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预科阶段的教学组织及管理模式
1、民族预科教育实行集中教学。民族预科班的课程按照“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兼顾专业”的原则设置,开设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和思想政治教育等课程,并根据文、理学科特点,开设必要的选修课及专业基础知识讲座。
2、民族预科阶段的教学实行考核制度。员工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学期考核成绩载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考查课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预科阶段课程成绩不计入本科阶段,不及格课程只可参加补考,不安排重修。
3、民族预科生实行预科结业制度。民族预科班员工修完预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经补考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结业考试,且无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者,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未取得预科结业证书者,退回生源地。
4、预科阶段由理学院民族预科部统一管理。民族预科部要切实加强预科阶段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文化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培养,促进员工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为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二、本科专业录取办法及程序
1、民族预科生结业后可转入本科专业学习,转入的整建制民族班本科专业学校将在预科生招生当年的学校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告。
2、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的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取得结业证书的民族预科生,根据其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在学校所确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择本科专业。
综合成绩包含三项内容:(1)预科阶段学年学分绩;(2)预科阶段综合测评成绩;(3)结业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学年学分绩×40%+综合测评成绩×40%+结业考试成绩×20%
学年学分绩=∑(开设课程学分×开设课程成绩)/∑开设课程学分;
综合测评成绩=预科阶段两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
结业考试成绩=三门考试科目的平均成绩(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汉语文)。
3、对转入本科专业学习的民族预科生,按确定的专业组成整建制民族班。
4、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25%的民族预科员工(具体比例由民族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当年员工学习成绩及各专业班级容量确定),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校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并转入普通本科班,申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通过学院组织的专门测试。
5、学校民族生工作委员会在每年5月底召开会议,部署民族预科生结业考试、综合考核、本科录取等相关工作;教务处、理学院在每年6月份组织结业考试,计算民族预科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人才招聘处在每年6月下旬负责公告当年所设民族班的专业、每个班的班容量及各专业普通班可接收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25%的民族预科员工的计划,并负责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理学院民族预科部负责组织员工报名选择专业。
录取到本科专业学习的民族预科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在新学期开学后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与新生同时报到。
三、本科阶段的教学组织及管理模式
1、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制定适合于民族班特点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因材施教,单独组织教学及考核。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体现“降低难度、增加广度、强化基础、有所侧重”的原则。转入普通班的民族预科生其各教学环节、成绩评定、日常管理等均按普通班的有关要求进行,如因学习困难或其它原因需要留级,只能选择在本专业普通班留级。
2、民族班由专业所在学院管理,住宿同时由民族预科部转到专业所在学院,与本学院同年级普通班一同安排。视具体情况,民族班一年级阶段可由理学院民族预科部统一管理,也可由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员工住宿根据管理单位情况做相应安排。转入普通班的员工住宿同时编入相应班级。各学院要尽量为民族班配备蒙汉兼通的班主任老师,要努力建设好一支稳定的为民族班授课的团队队伍。
3、为了有利于少数民族员工成长,培养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在每年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按当年民族班预计毕业生总数的2%的比例,推荐民族班的员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四、其它
1、考虑到民族生教育的特殊性,学校要在管理重心下移经费中对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加大投入,确保学院对民族生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需要。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四日